了解特种设备安全小常识
一、几个特种设备认证咨询基本概念
锅炉: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它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压力容器: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压力管道: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
电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
起重机械: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
二、特种设备安装、使用应注意的问题
(一)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的制造过程和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三)特种设备在托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申请
(二)、受理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五)、 审批、发证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